人格的結構包括哪些方面,人格的結構包括哪些
人格是一個複雜的結構系統,它包括許多成分,其中主要包括:性格、氣質、認知風格、自我調控系統四個方面。一、性格:性格是指人的較穩定的態度與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相結合而形成的人格特徵。性格是人格的核心。
性格的結構特徵:
態度特徵:指個體對自己、他人、集體、社會以及對工作、勞動、學習的態度。如謙虛或自負、利他或利己、粗心或細心、創造或墨守成規等。態度特徵在性格結構中具有核心意義。
意志特徵:指個體自覺地確定目標,調節支配行為,從而達到目標的性格特徵。如頑強拼搏、當機立斷等。
情緒特徵:指個體穩定而獨特的情緒活動方式。如情緒活動的強度、穩定性、持久性和主導心境等方面的特徵。
理智特徵:指個體在感知、記憶、想象、思維等認識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認知特點和風格。如主動感知或被動感知,習慣於看到細節還是看到輪廓等。
二、氣質(俗稱脾氣、秉性)
膽汁質:興奮型,精力旺盛,行為外向,熱情、豪爽,但是脾氣暴躁;
多血質:活潑型,活潑好動,行為外向,善於交際,思維敏捷,易接受新事物,興趣廣泛,但是注意力容易分散。
黏液質:安靜型,舉止平和,行為內向,做事有條不紊,踏踏實實,認認真真,但是缺乏激情。
抑鬱質:抑鬱型,非常敏感,行為極端內向,容易多疑多慮,鬱鬱寡歡,愛獨處,不擅長社交。
【注意】:實際生活中,大多數人是中間型或混合型的氣質。
三、認知風格
認知風格是指個人所偏愛的信息加工方式,也叫認知方式。
認知方式主要有場獨立性和場依存性,衝動和沉思,同時性和繼時性等。
四、自我調控和系統
自我調控系統是人格中的內控系統或自控系統,由自我認識、自我體驗和自我控制三個子系統所構成,因此也叫自我意識,其作用是對人格的各種成分進行調控,保持人格的完整、統一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