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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中苟什么意思,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中苟的意思

苟的意思:如果。整句的意思:如果能够是百姓得到益处,就不必去遵循旧的礼制。该句出自《商君书》中第一篇《更法》。记叙了商鞅在秦孝公面前,与甘龙、杜挚就变法问题展开的一场辩论。当时,商鞅针对甘龙、杜挚等人反对变法的议论,提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主张。他还用古代帝王“不循古而兴”,“不易礼而亡”的事实,说明当时必须实行变法才能强国利民的道理。

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中苟的意思 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中苟什么意思

  《更法》原文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於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訾於民。语曰:「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於故习,学者溺於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守法,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辨。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於是遂出垦草令。

  《更法》注释

1、孝公:秦孝公。姓赢,名渠梁,献公之子。公元前361年至公元前338年为秦国国君。在位期间任用商鞅实行变法,促进了秦国的发展和新的封建制度的确立。平画,评议计划。一说“平昼闲居”,即退朝之后的时间。

2、甘龙、杜挚:秦国大臣。大夫:此指职位较高的官吏。御:侍奉。

3、代立:继先君而立,即继承君位。社稷:本为古代祭祀土神和谷神的地方,后为国家的代称。

4、错:通“措”:设置,施行。

5、疑:犹豫不决。功:功效。

6、高人:高于一般人。

7、独知:特别的睿智。

8、语曰:通常说。

9、乐成:乐享其成。

10、郭偃(yan音演):春秋时晋献公臣,后帮助晋文公进行改革以图霸业。

11、熟:仔细,反复。

12、学者:此指不知变通的学究式的一类人。溺:沉溺,淹没。

13、三代、夏、商、周。王(wang旺):作动词,即成就王业,称王于天下。五霸:春秋时称霸于一时的五个诸侯,即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一说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

14、制:约束。不肖者:无才无德的人。拘:拘泥,束缚。

15、图:反复考虑。

16、伏羲、神农,传说中的上古帝王。诛:刑罚,处罚。黄帝、尧、舜,传说中的上古帝王。怒:超过。文、武,指周文王、周武王。

17、汤:商汤,商朝的开国君主。

18、穷巷: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曲学:见解浅陋,偏执于一端。

19、狂夫:狂妄之徒。

19、垦草令:开垦荒地的命令。

20、法:效法。

21、故:旧传统。

22、循:遵从。

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中苟的意思 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中苟什么意思 第2张

  《更法》译文

秦孝公同大臣研讨强国大计,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侍奉在孝公的面前,他们分析社会形势的变化,探讨整顿法制的根本原则,寻求统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说:接替先君位置做国君后不能忘记国家,这是国君应当奉行的原则。实施变法务必显示出国君的权威,这是做臣子的行动原则。现在我想要通过变更法度来治理国家,改变礼制用来教化百姓,却又害怕天下的人非议我。

公孙鞅说:我听过这样一句话:行动迟疑一定不会有什么成就,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有功效。国君应当尽快下定变法的决心,不要顾用天下人怎么议论您。何况具有超出普通人的高明人,本来就会被世俗社会所非议,独一无二见识思考的人也一定遭到平常人的嘲笑。

俗语说:‘愚笨的人在办成事情之后还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对那些还没有显露萌芽的事情就能先预测到。’百姓,不可以同他们讨论开始创新,却能够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郭偃的法书上说:‘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见。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去同民众商量。’法度,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为了方便办事的。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如果能够是百姓得到益处,就不必去遵循旧的礼制。"

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对,臣也听说这样一句话:‘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顺应百姓旧有的习俗来实施教化的,不用费什么辛苦就能成就功业;根据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的人,官吏熟悉礼法,百姓也安乐。现在如果改变法度,不遵循秦国旧有的法制,要更改礼制教化百姓,臣担心天下人要非议国君了。希望国君认真考虑这样的事。

公孙鞅说:您所说的这些话,正是社会上俗人说的话。平庸的人守旧的习俗,读死书的人局限在他们听说过的事情上。这两种人,只能用来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却不能同他们在旧有法度之外讨论变革法制的事。夏、商、周这三个朝代礼制不相同却都能称王于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却能先后称霸诸侯。

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只能受礼制的束缚。受旧的礼制制约的人,不能够同他商讨国家大事。被旧法限制的人,不能同他讨论变法。国君不要迟疑不定了。

杜挚说:臣听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没有百倍的利益不要改变法度,如果没有十倍的功效不要更换使用工具。臣听说效法古代法制没有什么过错,遵循旧的礼制不会有偏差。国君应该对这件事仔细思考。’

公孙鞅说:以前的朝代政教各不相同,应该去效法哪个朝代的古法呢?古代帝王的法度不相互因袭,又有什么礼制可以遵循呢?伏羲、神农教化不施行诛杀,黄帝、尧、舜虽然实行诛杀但却不过分,等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时代,他们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制定礼制,礼制和法度都要根据时势来制定,法制、命令都要顺应当时的社会事宜,兵器、铠甲、器具、装备的制造都要方便使用。

所以臣说:治理国家不一定用一种方式,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称王于天下,并不是因为他们遵循古代法度才兴旺,殷朝和夏朝的灭亡,也不是因为他们更改旧的礼制才覆亡的。既然如此,违反旧的法度的人,不一定就应当遭责难;遵循旧的礼制的人,不一定值得肯定。国君对变法的事就不要迟疑了。

孝公说:好。我听说从偏僻小巷走出来的人爱少见多怪,学识浅陋的人多喜欢诡辩,愚昧的人所讥笑的事,正是聪明人所感到悲哀的事。狂妄的人高兴的事,正是有才能的人所担忧的。那些拘泥于世俗偏见的议论言词,我不再因它们而疑惑了。

于是,孝公颁布了关于开垦荒地的命令。

  《更法》赏析

本文以“更法”标其题,概括了全篇的主旨,那就是秦国必须要改革。文章以商鞅有针对性的三次发言,在批驳敌论中阐述了这一主旨,树立起了非改革不可的正面论点,即以“强国”、“利民”为前提,“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因此,“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不断改革乃为常理。在对这一中心问题的阐述中,商鞅对持反对态度的甘龙等人是针锋相对地批驳,对抱疑虑态度的秦孝公则是循循善诱地争取,有理有情,理服情动,最终促使秦孝公“寡人不之疑矣”,下定了变法的决心,这场围绕变法的大论战也便以商鞅的胜利和反对派的失败而告结束。

这篇文章不仅有明确的中心,而且有阐述这一中心的完整的结构,组织缜密,叙述生动。围绕变法的论战以“孝公平画”开始,以“遂出垦草令”结束,首尾照应,条理分明,脉络清晰。

在对话中行文得以有起伏地发展,所记对话,言简意赅,不枝不蔓,符合人物的特定身分,尤其许多富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语句,更是活画出了人物当时的心态,开始时孝公的疑虑矛盾,欲“变法”“更礼”又“恐天下之议我”,商鞅两次“君无疑矣”的剀切忠谏,甘龙“愿熟察之”、杜挚“君其图之”的无可奈何的呼唤等等,都写得生动形象、恰切精当。

孝公在这场辩论中,除了开场白和最后的小结之外,只两个“善”字便要言不繁地表明了对商鞅观点所持的肯定态度。这种态度不仅见之于“言”,而且见之于“行”,那就是“于是遂出垦草令”。“于是遂出”四个字,急切而坚定,它形象地宣布了商鞅在这场论战中的最后胜利。

  《更法》创作背景

《商君书》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着重论述了商鞅在当时秦国施行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是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可能还包括其后学)著作汇编。

  《更法》作者介绍

商鞅,战国中期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出身于卫国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原是卫君后裔,以国为姓,故叫卫鞅,亦称公孙鞅,商鞅是他到秦国后被封于商而得名。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三见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君主之策。只有霸道得到秦孝公的赞许,“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并成为秦国强盛的根基。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尤其是军功爵制度,造成秦国贵族多怨。公元前338年,秦惠文王即位,商鞅被处“车裂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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